吴春梅: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了有效巩固脱贫成果,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真正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合肥学院院长吴春梅认为,需要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从协调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大力推动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处理好特惠性政策与普惠性政策的关系、拓宽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发展渠道等方面着手。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从来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向前推进。吴春梅委员说,协调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一是要增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推进意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不能孤立单干,要协调推进。二是统筹谋划,不搞重复建设,确保农业农村发展不走弯路。三是坚持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两手抓”、“两手硬”,不能有偏废,更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产业发展是协调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基础,只有产业振兴,农民才能脱贫增收,乡村才能振兴发展。吴春梅表示,要加强政策引导,根据贫困地区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将龙头企业和贫困户深度融合,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还要推进一二三产的联动,提升产品附加值。
“振兴乡村文化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支撑和抓手。”吴春梅说,振兴乡村文化,不仅有利于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更将推进乡村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她希望,一要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摒弃“贫困文化”。二要开展技能扶贫、文化扶贫、法治扶贫“三大行动”,推进综合性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是开展扶贫政策、移风易俗、自力更生、感恩奋进“四项教育”,积极推进乡风文明。
脱贫攻坚政策强调帮扶对象的特惠性,而乡村振兴的政策取向更加重视普惠性。吴春梅建议要处理好特惠性政策与普惠性政策的关系。“要打好特惠型政策与普惠性政策的组合拳,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合理兼顾不同群众利益诉求;既要持续关注贫困地区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也要高度重视推动乡村的整体发展。”为此,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同时,脱贫摘帽后的扶贫工作重点应由“点”向“面”转变,由人口脱贫向区域整体发展转变,提升贫困地区的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
在她看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还必须拓宽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发展渠道。一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通过深化改革,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转换发展动能,释放改革红利,构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政策桥梁。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凝聚农户利益,共享乡村发展红利的有效抓手。三是支持多元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引导帮扶主体、社会资本以入股合作的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本刊记者 陶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