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耀东:整合能源管理职能 提升能源监管力量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确保能源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4月17日由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强调做好“六稳”的同时,首次提出落实“六保”,其中特别明确提出“保粮食能源安全”。
“我国能源行业体量大,但能源管理职能分散、监管力量薄弱,与能源大国不匹配,严重影响能源在疫后拉投资、降成本、促转型、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重要作用的发挥。”全国政协委员姜耀东今年的提案继续关注能源问题。
据姜耀东介绍,我国当前能源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体制呈现出职能分散、行政级别偏低、支撑力量薄弱三个特点。“在中央,10多个部委‘齐抓共管’,在地方,投资、运行、成本、价格、资质管理和监管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管理碎片化,职能越位和缺位、重叠和空白的现象同时存在。”“在行业规划、咨询、研究、信息、统计等方面缺乏技术支撑和组织能力,甚至比不上一些大的企业。”姜耀东举例说。
姜耀东认为,疫后经济复苏和大国竞争,必须要有安全可靠的能源作支撑,必须要有相应的能源管理机构作保障。为此,他提出三条建议:
一是整合能源行政管理权责。在国家能源局基础上,整合散落在各部委涉及能源的权责,如能源规划、投资、核准、政策、标准、价格、城乡能源利用等,组建国家能源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筹能源供给与消费、国内与国际,对能源发展和改革负总责。
二是整合能源监管权责。国家能源总局下设相对独立、副部级的国家能源监管局。整合分散在各部委的经济性和社会性监管职责,形成能源监管闭环。加强能源战略政策落实的监管,加强对垄断环节和市场分割的监管。重组现有的监管派出机构,加强区域能源机构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区域协同发展战略。
三是强化能源运行协调和能力支撑。整合组建国家能源规划总院、国家能源信息研究院;依托重点企业和科研机构设立能源国家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的桥梁纽带和服务自律作用,使能源总局在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制定、科技创新、信息统计分析等方面“有拳有腿”。(张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