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政协第30次双周协商座谈会11月22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探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在探索中前进,把这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发展好完善好,更好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改革开放40年,当我们走过发达国家用上百年时间所走的工业化道路,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国有资产流失……这些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正在成为中国成长中的烦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监督还是诉?
诉讼“好钢”要用在公益的“刀刃”上
检察公益诉讼是对检察机关的简单赋权吗?
委员呼吁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详情】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47万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8.76万件、提起诉讼6353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由于尚处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和困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食品药品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用“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近些年,我们下了很大力气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但目前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还不强。
国防和军事利益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破坏国防设施、侵占军用土地、压占军用管线、侵犯军队军人权益等问题易发多发,建设项目超高影响军机飞行、海上活动违规妨碍军舰通航、无人机失管影响军事行动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危害国防和军事利益。
自2015年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试点到全面实施,四年多发挥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有必要对制度实施运行情况进行一些总结研究。
调研中了解到,人民群众非常期盼能够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目前在实践中也已经有很多探索。我认为,应当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切实回应民众关切。
作为一个新制度,检察公益诉讼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不仅要从当前维护公共利益出发,更要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进行研究和思考。
通过调研了解到,绝大多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律师都广泛参与其中,为涉案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效提高公益诉讼整体诉讼能力,展示公益诉讼专业性,提升公益诉讼公信力,促进公益诉讼制度的健康发展。
据我了解,很多企业都非常有积极性参与到检察公益诉讼中来,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调研发现,鉴定费用高、可选择机构有限、覆盖领域不广泛等问题已成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主要瓶颈。特别是鉴定贵问题,基层反映比较强烈。
今年9月,我随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对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中了解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检察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
法检在刑附民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检察机关诉讼地位等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沟通。借此机会,我从基层审判工作的角度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建议:
自2015年试点以来,全国各级法院与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共同推动,积累很多成功经验,充分显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作用。
作为顶层设计的一部分,检察公益诉讼应运而生,就是为了回应中国的社会治理问题。不宜简单将检察公益诉讼理解为对检察机关的赋权,而应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建议增进法检共识,共同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扩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需要拓展“等”外领域的实践探索;“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亟需强化法检共识。
委员们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方面的意见建议都非常重要,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报道,反映突出成效,营造舆论声势,协调一些中央主要媒体,在每年两会期间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充分反映生态环保、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成效。同时,围绕公益诉讼功能作用,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创新贡献等,开展深度报道。
委员提到的线索发现难的问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检察院牵头建立了与环保部门互通的信息平台,行政案件通过信息平台转到检察系统来提供案源。
目前公益诉讼“4+1”领域没有包括安全生产领域。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这几年应急管理部配合“两高”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我们完全赞同把拓展公益诉讼领域从“慎重积极”改为“积极稳妥”推进,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
总体来看,检察公益诉讼效果好,我们建议逐步扩大检察公益诉讼范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有一个顺位和衔接问题,需要从法律层面规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履职的先后顺序和时间限制,这样便于操作,也便于法院立案。
委员提到的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是最高检2019年重点探索的一个方面。今年5月,最高检与中央机关十多家部委,包括人大法工委、最高法、应急管理部、铁路总公司等专门召开了研讨会,研究安全生产是不是应该纳入公益诉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