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政协第31次双周协商座谈会12月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完善制度与增加投入并举,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探索中前进,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创新生态补偿实践模式,积极探索综合生态补偿机制。全国20个省份实施了流域水环境质量奖补机制,近10个省份出台了大气环境质量奖补政策,近10个省份逐步扩大补偿内容。皖、浙两省更是历经7年的实践和探索,形成了生态补偿的“新安江模式”。
生态补偿机制背后的政协力量 委员呼吁企业深度参与生态补偿工作
生态补偿也要“量体裁衣” 为啥生态补偿难走好市场化这条路?【详情】
各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政策落实主要依靠公益林补偿、草原生态补奖等部门政策,补偿标准普遍偏低。
构建中央统筹、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社会参与、长期可持续的生态补偿市场化运营模式。
现在,东北国有重点林区并没有被纳入生态补偿范畴,不享受生态补偿的政策。
今年5月,李斌副主席率人资环委调研组到安徽和浙江两省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民主监督性调研。
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及国家公园建设体制试点的推进,使三江源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局部地区出现了向好转变。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事权财权划分不对等。二是补偿的结构不合理。三是项目的管理使用不科学。
浙江丽水是“两山”理念的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丽水于今年1月,正式被国家长江办列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
从近十年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上看,数量巨大的现实并没有彻底改变。
目前全国已有7个省份探索开展了以财政奖补为主的综合生态补偿,这项机制对省域内改善区域环境生态质量发挥了显著作用。
皖浙两省通力合作,历经7年的实践和探索,形成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具有在全国推广的意义。
今年5月,民盟中央对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了解到,全国在市场交易层面开展了不少实践,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比较成熟。
建议国家从立法层面为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法律依据,出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厘清生态保护补偿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关键在实践。生态补偿的政策化协调、专业化实施、产业化应用、市场化推进、社会化宣传等都浓缩在试点项目中。
本次双周座谈会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议政。
生态补偿机制已初见成效,立法意识、生态补偿意识都在不断提升问题,不同主体对生态补偿的认识还没有达到统一。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生态补偿工作,但补偿标准不一,缺乏统一、权威的指标体系和测算方法,造成现行的生态补偿机制缺乏科学依据。
政府可通过分期(年度)补偿、赎买、租赁等方式,从产权人手中获得生态资源的生态收益权、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实现政府要生态、经营者要效益的目标。
加强生态补偿效益评估,不断提高生态补偿效率,这是决定生态补偿机制能否持续、高效运转的关键。
目前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全国流域国控断面水质监测,为水环境质量管理和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提供水质监测保障。
关于生态价值核算,目前仍是国内外学术研究和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一是现有研究存在局限性,基础理论还需加强。二是核算方法各有优缺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应当是各个地方自己应尽的职责。
当前在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仍有很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而法律是必须各方取得共识后才能建立的。